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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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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率 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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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付保費 (NT$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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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付 (NT$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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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負擔 (NT$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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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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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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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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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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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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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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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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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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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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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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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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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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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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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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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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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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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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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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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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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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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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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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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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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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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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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上表,失業期間累計到13年,窮人每月要繳的保費即為1244元.
沒錯,所謂年金保險,應該是把你老年後無收入的風險化為金錢,由今天的你來預先承擔.但是,國民年金卻將失業期間當做投保年資.
一但你失業,失去收入,生活陷入困頓,不要驚訝你這麼快就收到國民年金繳費通知單,讓你雪上加霜.如果你是一家四口的唯一經濟支柱,那麼在你最慘的時候,把錢拿去買泡麵餵飽家人之前,請你先付清一家四口的年金稅.
假設窮人家一家四口都成年且都失業或待業,而且一天要300元才勉強吃得飽,以6.5%費率計,那麼為了繳一家四口的年金保費,就要全家九天不吃飯!若是以最高12%費率計算,那就要全家16天不吃飯.還沒算健保費喔.
窮人連今天的晚餐在哪裡都不知道了,何來能力去負擔年金保險?
登記在案的低收入戶是免繳,但,你瞭解政府對低收入戶的認定方式嗎? 這又是一項看得到吃不到的"德政".
若你全家有一棟價值260萬元以上的房子,就不算低收入戶.因為政府認為你若這麼窮,可以賣房子換錢呀!如果你家有人嫁出去,夫家的財產,也會一併算是你家的財產.同樣的,若夫家有價值260萬元以上的房子,你家就不算低收入戶.
豬勒,房子賣了,去住哪裡? 租嗎? 那不就是要窮人投降賣掉僅剩的家產去貢獻給擁有房屋的房東富人? 若搬到鄉下一間租金一萬元的房子讓一家四口棲身,這260萬分期轉移給富人,20年後,富人增加260萬房租收入,窮人失去了260萬的房子,一來一往,貧富差距活活增加520萬!而搬去鄉下,又有什麼翻身的工作可以做? 不是窮人,也會被政府逼成窮人!
也別搞錯了.失業待業者,一但找到工作,加入勞保,那麼你的國民年金資格的累積就要暫停.例如,在你25歲到65歲之間,你工作了30年,中間斷斷續續失業了10年,你的國民年金年資並不是40年,而是只有(40-30)=10年的國民年金年資.若未發生欠費,那麼期滿後你可以領到的年金,是每月4123元(A式).但若你也同時領了勞保年金,或是領過老人津貼,老農津貼等等,那麼國民年金就要打折,變成每月2246元(B式).
這不是懲罰窮人老人農人是什麼?
如果這是私人保險公司業務員跟你說的話,你會不會很想賞他兩巴掌再把他趕出去?
政府廣告上說,你身故後家人可以領到錢.這是準詐欺!
你的身後人要領這筆錢,在政府訂定的遊戲規則之下,必須是無業,窮到脫褲子,才有資格領.否則,受益人是政府.
你的未亡人若再婚,就收不到錢,就給政府賺了.
-意思就是,你身後的配偶,不准行使憲法保障的結婚人權自由,否則不給你家人領錢.
當你的受益人每月收入超過17280,也收不到錢,就給政府賺了.
-意思就是,你的受益人不可以脫離貧窮,否則不給你家人領錢.
第一順位受益人若身故,第二順位者也將無法繼承繼續領錢,就給政府賺了.
-意思就是,第一順位受益人,最好長命百歲,但必須窮困到死,否則不給你家人領錢.
你聽過哪家保險公司,膽敢訂出這種保險合約嗎? 沒有.但是政府就是這麼厚臉皮.
不信? 請到此連結去看勞保局怎麼說的: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?a=0013616◎年齡25-65歲國民,在沒有參加軍、公教、勞、農保期間必須參加的新制度。
◎只要繳費到65歲,每月領取老年給付,領到身故當月為止。
◎加保國保期間,重度身障或死亡,也可以領取國保相關給付。
國民年金諮詢專線:(02)6635-0123 軍眷退輔終身俸,獨漏排富條款,高薪將領福利超收..